二手房交易好消息:直系亲属办理房产过户时,房子成交价已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,而是由过户双方自由决定。但有个前提:双方必须出具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户口本。
这样一来,直系亲属之间原来要交的数千元契税,如今只需数十元,甚至几元。
消息 直系亲属过户房产 成交价可由双方自行申报
2012年4月1日开始,郑州市的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正式运行,交易金额是否合理,究竟按什么样的价格纳税,开始由地税部门核定,其目的是防止通过“阴阳合同”偷漏税。
但2014年12月29日晚,有业内人士披露:凡直系亲属过户房产的,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,而是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交税。
消息称,直系亲属包括父母、子女、配偶、祖孙、兄弟姐妹,办理过户时须出具派出所的证明及户口本。并且透露说,此政策适用全省,郑州已经执行10天了。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事大厅,地税系统“核定价格”窗口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,直系亲属办理房产过户的话,其成交价由交易双方自行申报,而且最终定价也不再由税务部门评定,但必须有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户口本。
这名工作人员说,上述政策在郑州市内五区实行,即中原区、二七区、惠济区、管城区、金水区。
证实 六种情况下,房产过户定价不由税局评估
据记者了解,以前,即便是直系亲属之间过户房产,税务部门也要根据房子所处的地段、户型、面积、朝向、双(单)气等因素,进行综合评估。
按照税务系统的规定,在存量房交易环节中,税务征收机关要对纳税人的申报额,同存量房评估系统提供的计税依据进行比对,其申报额低于评估系统的计税依据、“且纳税人无正当理由的”,用评估系统的计税依据对纳税人进行核定征收。
什么是正当理由呢?
昨日,记者在郑州市地税局找到了答案。
一份河南省地税局“豫地税发〔2014〕64号”文件显示 [1] [2] [3]  |